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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行骗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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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五十八岁男子因以欺骗手段逃避法律责任及伪造帐目等罪名,今日(八月三十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狱六年。

  案情透露,一名男子在纽约被捕并於二○○七年二月七日被引渡回港。

商业罪案调查科由一九九三年开始展开调查,发现被告为一家纺织公司负责人,於一九九三年曾使用信用卡购入价值一百一十三万元的筹码,但最终并没有兑现其承诺付款清还信用卡款项。另外,该名男子亦曾使用虚假单据及收据骗取银行一百二十万元的贷款。他亦曾行使二十二张弥偿保证书给两家议付银行,由於银行已向该男子付款但买方并不接受有关货物,该男子亦涉嫌骗取银行约三千八百万元。

他於一九九三年逃到美国,并於二○○六年五月十八日於纽约被捕。被告於二○○七年二月七日被引渡回港,并於二○○七年八月十四日在高等法院受审。

被告最终被控以三十一项以欺骗手段逃避法律责任、伪造帐目及以欺骗手段促改在银行的纪录内记入帐项的罪名。他於八月二十九日被判罪名成立,并於今日被判入狱六年。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七号



2007年8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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