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灵活缴费 方便病人
*********

下稿代医院管理局发出:

  为进一步方便病人缴付医疗费用,医院管理局将於九月一日(星期六)增加两项新的缴费途径,病人可以在全港逾八百间便利店及一千部银行自动柜员机,於任何时间缴付公立医院医疗费用。

  医管局总行政经理(财务规划)励冠雄医生表示∶「新增的缴费方法大大方便病人,让病人可於任何时间,及在医院以外一千八百个方便的地点缴付医疗费用;新增的缴款途径亦可鼓励病人尽早付款,以免因为逾期缴费而需额外缴付行政费用。病人尽早缴交款项,亦会减省医管局追讨欠款的成本。」

  有关行政费由今年七月一日起征收,假如病人在帐单发出日起计的六十日内仍未缴清医疗费用,须额外征收百分之五的行政费用(上限为港币一千元);如九十日内仍未缴清费用,则须征收百分之十的额外行政费用(上限为港币一万元)。有关行政费会累积计算,即两次合计为欠款的百分之十五(上限为港币一万一千元)。

  医管局辖下各公立医院在九月一日或以后发出并印有七·十一电脑条码及自动柜员机账户号码的帐单,均可在七·十一便利店或贴有「缴费易」标志的银通自动柜员机缴付。病人可到全港任何一间七·十一便利店,以现金缴付账项;亦可到全港任何贴有「缴费易」标志的银通自动柜员机,使用任何银通成员之提款咭或附有提款功能的信用咭缴付医疗费用。市民应保留便利店或自动柜员机发出的收据作为纪录。

  励医生续称:「此外,医管局亦计划在今年十月开始,停止向欠缴医疗费用的非符合资格人士提供非紧急医疗服务(例如专科门诊、非紧急入院等),直至其清缴费用为止。这一系列加强措施是要确保公共医疗资源能有效地服务有需要的病人。」

  各公立医院的缴费处会张贴有关通告,通知病人新增的缴费方法。而各项缴费方法已详列於帐单背页的「付款办法」供病人参阅。



2007年8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14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