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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子经营及管理无牌旅馆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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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女子今日(八月二十一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控违反《旅馆业条例》,分别被判罚款五千元和六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人员今年一月巡查铜锣湾百德新街一所怀疑无牌旅馆时,在处所内发现四个房间和一名日租住客。

    该两名女子为旅馆的经营者和管理人,她们均表示知悉涉案处所并未领取旅馆牌照,其后被控违反《旅馆业条例》第5(1)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强调,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属刑事罪行。他呼吁市民向牌照事务处举报无牌旅馆,该处电话为二八八一 七四九八。



2007年8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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