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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诈骗及管有虚假文书等罪行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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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二十八岁男子因涉嫌诈骗及管有虚假文书等罪行今日(八月二十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三十二个月。

案情透露,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於二○○六年十二月接获一间信用卡公司报案指有人涉嫌使用虚假文件向该公司申请信用卡。

商业罪案调查科的人员经过深入调查后,於今年一月九日在深水桋拘捕该名相信为一个信用咭诈骗集团主脑的男子。

警方其后在被捕人士於深水桋的住宅单位内,搜获共三十七张印有不同顾客姓名的信用咭及一批怀疑虚假文件等。另外,警方检走一部电脑及打印机。

    调查显示该集团利用虚假文件及他人资料去骗取信用咭,再用作购物及现金透支,总涉案金额约为六十五万元。

    该名男子今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两项诈骗、一项管有虚假文书及一项制造虚假文书工具等罪行被判入狱。

警方亦呼吁市民向任何人提供其个人资料时应提高警觉。如果有任何怀疑,应拒绝提供资料,有需要时应立即报案救助。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九号




2007年8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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