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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串谋诈骗被判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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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三十岁男子因串谋诈骗罪名成立,於今日(八月二十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四年六个月。

  案情透露,被告与另外十八名被捕男女於二○○三年三月至二○○四年三月期间先后在九龙区成立三间贸易公司,并在报章刊登招聘初级女员工的广告。

  各被告先向新聘请的雇员讹称公司曾推掉数宗货量少及利润低的生意,然后诱使新聘雇员与他们合伙承接该批生意。

  当受害人答应后,被告人便陪同受害人前往深圳与一些供应商签订购买合约,并支付订金。当受害人堕入骗局陷阱后,被告称该批交易因各种原因取消,而受害人其后被人开除,并损失该批订金。

一些受害人於二○○四年三月报警求助。

  案件共涉及二十一名受害人,被骗金额约八百九十二万元。

  经深入调查后,警方於二○○四年三月至二○○七年一月期间拘捕九男十女,他们其后被落案控以串谋诈骗罪名。

  除一名三十八岁男被告较早前获判无罪外,其余十七名被告被判罪名成立,被判入狱两年半至四年半不等。而案中最后一名被告,即一名三十岁男子於八月六日被判罪名成立,於今日被判入狱,另外,被告亦被法官颁布刑事破产令。

警方提醒公众人士小心,以免堕入求职骗案陷阱。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八号



2007年8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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