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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学习试点课程资历获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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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发言人今日(八月二日)表示,学生成功修毕第三届(2005-07学年)应用学习课程(职业导向课程)试点计划所获得的资历,在持续进修及工作方面均可获广泛认可。

  教育局在二○○三年九月首次推出职业导向课程试点计划,在高中引入多元化课程,为学生提供更多进修及就业途径。课程的设计重应用学习,透过亲身经历、应用及实践来启发学生的潜能及兴趣。

  共有1300多名学生完成第三届职业导向课程试点计划,当中部分学生更成功修毕超过一个课程。

  发言人说:「为确保职业导向课程的水准及质素,教育局联同香港学术评审局进行质素保证试点计划,涵盖2005-07学年的32个课程,并评定其水平相当於一科香港中学会考(会考)科目合格。」

  学生如成功修毕一个通过质素保证程序的职业导向课程,在报读2007/08学年起开办的各项课程时,其资历将获认可为相当於:

* 一科会考科目合格(最多可计算两科),作为报读有关课程提供机构的进阶课程的资历;

* 一科会考科目合格(每科相当於一个积点,最多可计算两科,即两积点),作为报读中六及其后报考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资历;

* 一科会考科目合格(中文科及英文科除外),每科相当於一个积点,最多可计算两科,作为报读副学士先修课程的资历;及

* 成功修毕两科毅进计划选修单元(如学生成功修毕一个或两个通过质素保证程序的职业导向课程后,报读相关学习范畴的毅进课程,该生在毅进课程下只须修读七个必修单元及一个选修单元,而无须修读三个选修单元)。

  发言人续说:「此外,学生成功修毕通过质素保证程序的职业导向课程,在报考政府职位时,公务员事务局将根据教育局及香港学术评审局的建议,接受其资历为相当於一科会考科目合格(中文科及英文科除外),最多可计算两科。」

  「成功修毕职业导向课程的申请人与其他申请非学位政府职位的人士一样,需符合所申请职位的其他入职学历及语文能力要求。」

  由第四届(2006-08学年)试点计划开始,职业导向课程试点计划已改称应用学习课程试点计划。发言人表示,由於质素保证机制将继续适用於余下三届试点计划(即2006-08至2008-10学年),公务员事务局及香港专上学院持续教育联盟均原则上同意,若有关课程能通过质素保证程序,便会继续接受学生从修读余下届别的应用学习课程所获得的资历。

  应用学习课程主要为修读由课程发展议会所建议之会考课程的全日制中四学生而设。每个课程课时合共180小时,在两个学年内完成,与一科会考科目的课时相若。

  目前,约4500名学生正修读第四届(2006-08学年)应用学习课程试点计划下的32个课程。课程提供机构包括明爱成人及高等教育服务、香港城市大学专业进修学院、香港演艺学院、香港财务会计协会、香港教育学院持续专业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李嘉诚专业进修学院、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以及职业训练局。

  教育局将继续开办应用学习课程试点计划。第五届(2007-09学年)试点计划将於今年九月展开,13个课程提供机构将在六个学习范畴下开办课程。有关详情请浏览网页:www.edb.gov.hk/apl/。

  (注:由2006-08年度试点计划开始,「应用学习」已用以涵盖所有职业导向教育课程,包括职业导向课程。)



2007年8月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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