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虚假文书男子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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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六十四岁男子因涉嫌使用及管有虚假文书罪名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三十个月。
案情透露,该名六十四岁新加坡籍被告於二○○六年十二月向香港一间银行展示一张资金确认书。
该张据称由英国一间银行发出的确认书,指被告於该英国银行的户口存有五十亿元美金。被告要求香港的银行代为保管有关确认书,并需向他发出一封确认保管书。
由於资金确认书的品质差劣,警方接到银行举报,并拘捕被告。
根据调查显示,被告管有一百四十一张声称由不同银行发出的类似文件,显示被告拥有数百吨金条。
警方亦於被告身上检获一包内藏三粒丸仔的怀疑毒品。
被告其后被落案控以使用及管有虚假文书及藏有第一类毒药罪名。
被告今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狱。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六号
完
2007年7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4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