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名女子因假结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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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香港居民及一名内地居民因涉及假结婚个案,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第一宗个案涉及香港女子陈玉凤,四十二岁,她承认两项串谋欺诈的控罪,被判监十八个月。
陈承认为了金钱利益於二○○五年三月及同年八月与两名内地居民分别於内地及香港「假结婚」,以便其虚假配偶申请每次访港九十天的签注来港非法工作及最终来港定居。
第二宗个案涉及二十三岁的内地居民洪朱。她承认两项串谋欺诈的控罪及一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入狱十八个月。
洪因涉假结婚,於本年七月初在管制站被截获。她其后承认接受一名中间人的建议,以人民币二万三千元的代价与一香港居民「假结婚」,以便申请每次访港九十天的签注来港非法工作及最终来港定居。婚后,洪曾於去年十一月及本年七月来港,并向入境管制人员虚称探望其丈夫。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返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亦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
完
2007年7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5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