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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在立法会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的发言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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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七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的发言概要:

  发展局的成立主要是执行行政长官竞选宣言内的两个重点,即加快基建以保持香港的持续繁荣,以及确保在发展、环保及文物保育之间取得平衡。我们未来五年的工作不单为香港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亦会创造更多职位及提升我们的生活质素。

  发展局辖下有两个分支(发展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管理的规划地政科及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务)管理的工务科),九个主要部门(规划署、地政总署、屋宇署、土地注册处、建筑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渠务署、机电工程署及水务署)及两个相关部门(路政署为主要工务部门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古物古迹办事处协助发展局局长作为古物事务监督的职务)。发展局及辖下部门总公务员编制为约19,600名,营运开支为每年一百亿元,此数额包括购买东江水的二十五亿元,但并未计及两个营运基金部门(机电工程营运基金及土地注册处营运基金)的经费。

  政府每年平均为基本工程计划预留了约二百九十亿,包括公共工程项目及资助工程项目。在二○○六/○七年度,基本工程计划实际开支约二百一十七亿元,比原先预计的开支轻微降低了百分之三点六。这个支出数字是过去十年最低的。问题不是由於工务部门开展工程不力或工作的效率不足,而是我们没有足够的落实工程项目可投放资金。

  我对於在很短时间内改善这个情况并不乐观。本年度(二○○七/○八)的预计开支是二百零四亿。纵使我们能够在今天落实工程项目,开支一般将在数年后才会出现。但随主要项目如添马舰政府总部、重建罗湖惩教所、扩建威尔斯亲王医院等进入建筑期,我们预期本年度为建造业创造的职位将会较往年有较可观的增长。

  在二○○七/○八年度屋宇工程合共占了总开支的百分之五十,余下的百分之五十则是基本建设如港口、机场、公路、新市镇及市区发展、水管及渠务。为加快发展,我们不单需要屋宇工程,而且需要更多策略性基本建设─这对拉动私营机构投资亦有极正面的作用。发展局的成立,把规划、土地运用及工务部门组合在一起,将让我们更有效促进这些策略性基建项目。

  在今年五月,我们向各位议员简介了数个加快推展基本工程项目的初步想法。我现正与工务科同事检讨这些建议,在适当的时候会向议员作进一步汇报。但我想率先与议员在两个问题上分享我的看法。

  首先,为增加相关政策局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以及尽早解决一些项目涉及的基本问题,我打算亲自就个别大型项目主持监察小组,启德发展计划将会是首个接受监察的大型发展。

  第二,在我们完成检讨和改善我们的内部程序前,我看不到有非常强烈的理由将批准丁级工程项目授权上限(即当局可以按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的授权批准而无需经财务委员会工务小组审批的小型工程项目)由1500万元提高至3000万元。然而,在议员的支持下,我希望在暑假休会后,当财务委员会复会时,向财委会建议随通胀调高授权上限至2100万元。这亦会惠及区议会检讨内於2008年1月於18区内推出由区议会进行的地区小工程。

  最后,我想指出增加大型基建项目支出是一个民生议题。在现时整体失业率下降到百分之四点三时,建筑业的失业率仍高企於百分之十点二。我们要创造更多职位,以吸引更多年青人晋身这行业以确保香港能持续受惠於高质素的劳动力。自建造业注册计划实施以来,约160,000名工人已成功注册,符合我们的预计目标数字。我们打算在今年九月实施第一阶段禁止未注册工人在地盘工作。

  我在七月十一日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文物保护小组委员会上已谈及发展局在文物保护上的角色,我不打算在此重覆。

  多谢各位。



2007年7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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