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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参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住宅按揭每月统计调查的23间认可机构的资料,6月份新取用按揭贷款额增加17.4%,至164亿港元。
认可机构新批出的贷款减少2.4%,至173亿港元,主要原因是二手市场交易的批出贷款减少1亿港元(-1.2%),以及转按的批出贷款减少3亿港元(-9.2%)。此外,新申请贷款的宗数亦减少16.7%。
在新批出贷款中,利率低於最优惠利率超过2.5厘的贷款所占比率由5月份的85.2%,上升至90.3%;而同期以最优惠利率或固定利率以外的利率作为定价参考的贷款所占比例则由11.3%,下降至6.2%。
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增加0.7%,至5,360亿港元。
按揭贷款拖欠比率仍维持於0.16%。由於6月份经重组贷款比率降至0.24%,因此两者合并的比率降至0.39%*的破纪录低位。
* 由於四舍五入,有关数字与两个比率相加的总数略有出入。
如有查询,请联络:
新闻组高级经理陈民杰 2878 1480或
新闻组主任黄庆锋 2878 1802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7年7月23日
附件说明
1. 住宅按揭统计调查(Residential Mortgage Survey)是定期每月进行一次的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银行业内23家认可机构。
2. 在本统计调查中,住宅按揭贷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指借予个人以供购买住宅物业的贷款(包括加按及转按),这些物业包括未完成单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计划」及「租者置其屋计划」的单位。
3. 新借出贷款总额(gross new loans made)指该月份内实际取用的新按揭贷款。
4. 新批出贷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该月份内批出的按揭贷款。这些贷款可以在同一个月内取用,亦可在较后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贷款列入「该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贷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项目内。这项数字将会影响以后的月份的新借出贷款总额。
5.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贷款总额占未偿还按揭贷款总额的比率。
6. 经重组贷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经重组贷款总额占未偿还贷款总额的比率。
7. 第二按揭计划(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认可机构批出的按揭贷款外,并由地产发展商或其他借贷机构提供第二按揭的贷款。本统计调查只包括由申报机构批出贷款的部分。
8. 该月份新批出贷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贷款平均合约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为加权平均数字,计算时以个别申报机构在该月份新批出的贷款额作为加权因素。
9. 过去12个月撇销的贷款(loans written off)占平均未偿还贷款的百分比的计算方法如下:在过去12个月期间内撇销的贷款总额占该段12个月的期间内平均未偿还贷款总额﹝即(期初未偿还贷款结余+期末未偿还贷款结余)÷ 2﹞的百分比。
完
2007年7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