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警方在元朗执行色情场所封闭令
**************

  警方今日(七月二十三日)在元朗向四间从事色情活动的公寓执行封闭令,以打击区内的色情活动。

  元朗警区特别职务队人员联同法庭执达吏今日上午约十一时采取行动,向四间位於合益路、康景街及大棠路的公寓执行封闭令。

  该四间公寓於过去四至十六个月分别被再次发现用作进行色情活动。

  警方曾於二○○五年八月至二○○七年三月突击搜查有关公寓,并拘捕十男二十三女。其中十一人已被裁定「经营色情场所」罪名成立及被判处入狱四至十个月不等。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一个单位如被发现用作色情场所,而涉案人士亦遭裁定罪名成立,执法人员於四至十六个月内在同一处地点再度发现类似罪行,法庭便可以发出封闭令。

  警方於二○○六年在元朗区多次进行扫黄行动,拘捕超过四百七十人。

  警方发言人强调,警方会继续采取严厉行动打击色情活动。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四号



2007年7月2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14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