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名承建商因违反安全法例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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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诚营造有限公司及永和铝钢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建筑地盘(安全)规例及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七月十八日)在屯门裁判法院分别被罚四万二千元及三万二千元。
案情涉及一宗於二○○六年七月二十日发生的死亡意外。在一个位於元朗的地盘,一名工人因从檐篷下堕大约八米至地上引致死亡。
根据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第38B(1)及38B(1A)条规定,承建商须采取足够的步骤防止有人从高度不少於两米之处堕下。承建商如违反上述规定,则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
此外,根据建筑地盘(安全)规例第38A(2)及38AA(2)条规定,承建商亦须确保在工作地方提供安全进出口。承建商如违反上述规定,亦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
完
2007年7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