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动议通过《二○○七年地下铁路(修订)附例》回应议员的致辞(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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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根据《地下铁路条例》动议通过《二○○七年地下铁路(修订)附例》回应议员的致辞:
主席女士:
涂谨申议员建议对地铁公司制订的两套附例作出修订。有关的修订在小组委员会中都已作出详细讨论。大部分委员接纳地铁公司作出的公开承诺,该公司在落实两铁合并后的十二个月内会全面检讨所有有关的附例并在期内会向立法会提出详细的修订建议。地铁的检讨是严肃、有诚意和负责任的。政府认为在地铁公司未完成全面检讨前,不应对应否及如何修订涂议员提出的有关条文作出定案。因此,政府未能够支持涂议员提出的修订建议。
刚才有议员提出为何已讨论问题多年,现在才就附例条文作出检讨,我是很理解议员的出发点的。但是我们亦都需要明白地铁公司的立场,需要让该公司在两铁合并后参照其一并营运九铁系统的经验,在十二个月内完成全面检讨所有有关附例。
另外就涂议员提出的三项建议,小组委员会已经反覆讨论过。刚才亦有议员就这些修订表达了不同的意见及关注。这正正显示出我们应该给予铁路公司时间和空间,让其能参照整合铁路网络的营运经验,对有关条文作出全面的检讨。
主席,我恳请各位议员否决有关的议案修正案。
完
2007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