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通过《二○○七年九广铁路公司(附例暂时中止实施)附例》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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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根据《九广铁路公司条例》动议通过《二○○七年九广铁路公司(附例暂时中止实施)附例》的发言全文:
主席女士:
我谨依照议程,动议通过我名下的决议案。
这项决议案旨在於九铁公司授予地铁公司经营权的有效期间内,暂时中止实施现行根据《九广铁路公司条例》制定的《九广铁路公司附例》及《西北铁路附例》。
在经营权有效期间,地铁公司会负责营运九铁公司的铁路及巴士服务,而九铁公司则会停止有关的营运。刚才立法会已通过修订《地下铁路附例》,将现行《九广铁路公司附例》中一些营运九铁公司铁路所需的条文纳入现行《地下铁路附例》,亦已通过制订与现行《西北铁路附例》大致相若的香港铁路(西北铁路)附例。因此,现行根据《九广铁路公司条例》制定的《九广铁路公司附例》及《西北铁路附例》将会於经营权有效期间暂时中止实施。
有关的附例已经小组委员会审议并获得同意,希望议员支持这项决议案。
主席女士,我谨此动议。
完
2007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2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