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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幼儿教育证书课程学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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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余若薇议员的提问及教育局局长孙明扬的答覆:

问题:

  据报,在与香港教育学院有关的指控调查委员会所举行的聆讯中,前教育统筹局(下称「教统局」)常任秘书长表示,於2004年建议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下称「教资会」),把香港教育学院(下称「教院」)的幼儿教育证书课程学额,由2005/06学年的200个大幅减至2007/08学年的0个,纯粹是教统局内部沟通问题所引致,与干预学术自主无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关当局定期为教资会资助的本地大专院校分配学额的具体过程及考虑因素;及

(二)就上述教院削减学额事件,政府有没有研究所指称教统局内部沟通问题的成因,以及事后有没有采取改善措施,以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如果有,详情是什么;如果没有,原因是什么?

答覆:

主席女士:

(一)首先我想强调,分配学额予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属教资会的职能。鉴於公营界别是某些专业的主要雇主,为确保社会备有足够所需的专业人士,当局会就这些学科及专业(如医生、护士、社会工作者、教师等)的人力市场需求,向教资会提供意见。然而,这些意见只关乎有关专业的整体人力需求,并非个别院校的学额分配。

  具体而言,教育局会统筹有关政策局/部门就其专业范围的人力需求的意见,并在取得行政会议同意后,把这些建议送交教资会,以便教资会资助院校开展学术规划,以及在制定其「学术发展建议」时作为参考。

  各院校会在其向教资会提交的「学术发展建议」中,就课程规划、学额分配等方面作出具体建议。教资会在考虑过院校的「学术发展建议」、当局就人力需求的建议、个别院校的角色和发展需要,以及教资会的整体策略性发展等因素后,会向个别院校发出就有关学额分配及学术规划事宜的建议。教育局会把教资会这些建议提交行政会议审议,而通常有关学额分配的建议全部都会获得接纳。至於整体的核准学生人数,在提交立法会的拨款建议中也有列明。

  在整个学术规划过程中,教资会与院校会保持紧密联系。在有需要或有异议时,教资会会就个别范畴的学额分配事宜与当局商讨。事实上,当局亦曾因应教资会的意见,修订有关人力需求的建议。

(二)在处理幼儿教育师训学额过程中,主要涉及局内两个分部的工作。在筹划2005/06至2007/08三年期的学额期间,两个分部在沟通时出错,以致负责统筹的分部误以为由於政策目标已达,在2007/08学年不再需要在职幼儿教育师训学额,而没有注意到有志进修及有潜质晋升为校长的幼儿教师,仍有培训的需要。

  对於这次的出错,我们感到很抱歉。幸而在学术规划过程中,教育局、教资会及有关院校一向保持紧密联系,所以在知悉出错后,我们可以尽快与教资会和院校协商,及时纠正了错误。为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出现,我们除了要求同事提高警觉之外,也会在制度上作出改善,特别是在筹划师训学额需求的过程中,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透过会议讨论及核实程序,确保信息和意见准确传达。



2007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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