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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更换公屋单位空心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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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十一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江华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郑汝桦的书面回覆:

问题:

  政府在2002年10月9日的本会会议上答覆议员关於更换公共租住屋恏(“公屋”)单位空心木门事宜的质询时表示,有38万个旧型公屋单位使用的空心木门不符合《建筑物条例》经1996年修改后的《耐火结构守则》对住宅单位木门耐火能力的要求。政府计划将旧型公屋中主要位於走火通道「死角位」的单位及一些在「租者置其屋」计划下出售的屋恏单位的大门,换为最少可耐火半小时的实心木门,然后在12至18个月后检讨成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上述检讨的结果;及

(二) 有关当局会否考虑更换其余公屋单位的空心木门,使所有公屋单位大门具有相同耐火能力;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房屋委员会於二零零二年聘请专业防火顾问公司,为一九九六年或以前落成的公屋单位进行整体消防风险评估。顾问报告指出这些屋恏单位均符合消防安全。同时,顾问报告亦建议更换位於「单方向走火通道」(俗称「死角位」)上的单位的空心门为耐火时间更持久的实心木门,以进一步提高单位的防火水平。整个更换实心大门计划已於二零零六年三月全部完成,为超过十万个位於「单方面走火通道」的单位更换了大门。

  为进一步改善旧型公屋单位的设备,房屋署已预留款项,为其他有需要的单位更换实心大门。房屋署现正推行「全方位维修计划」,派出工程人员为全港所有公屋单位进行检查维修。工程人员会检查单位内各项设施是否运作良好,包括鉴定大门是否破旧或出现损坏而需要更换。如有需要,房屋署会为有关单位安排更换实心大门。此外,房屋署在翻修空置单位或收到住户要求更换损坏及破旧大门时,亦会即时为这些单位更换实心大门。



2007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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