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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证监会在过去五个财政年度完成查讯或调查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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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俊仁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按下列项目,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在过去五个财政年度每年完成查讯或调查的个案提供分项数字:

(一) 被查讯或调查的人士/法团所属类别(例如经营受规管活动的各类中介团体、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负责人等);及

(二) 证监会查讯或调查的怀疑失当行为所涉及的非法定规定或《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的条文?

答覆:

主席女士:

  根据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现有资料,在过去五个财政年度完成查讯或调查的个案统计数字载列於附件。



2007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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