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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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七月十日)代十八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八名雇主追讨港币110,000余元的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审裁处的聆讯中,三名与讼人J.C.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键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及教育工作室有限公司,均同意雇员申索的金额。审裁官下令与讼人须分别向积金局支付港币45,493.97元、35,948.58元及16,134.06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另外五名与讼人,包括许永兴经营的白宫茶餐厅、金讯企业有限公司经营的联讯通、温建民前经营的佳信消防工程公司、Green House Company Limited及百合花廊有限公司,均没有出庭应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各与讼人须分别向积金局支付港币9,660元、8,400元、1,260元、1,038.87元及312.5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审裁官同时下令与讼人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港币176元、176元、100元、90元、150元、130元、76元及76元。
完
2007年7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1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