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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第二季发出两份预售楼花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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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政总署於二○○七年第二季共发出两份预售楼花同意书,包括一份住宅单位和一份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期间,该署亦发出三份转让同意书,包括两份住宅单位和一份商业单位转让同意书。

  地政总署发言人今日(七月六日)表示,该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属於一个沙田区现已落成的项目,涉及十一个住宅单位。此外,该两份住宅单位转让同意书分别属於东涌及马湾项目,共涉及一千四百三十个住宅单位。

  此外,截至二○○七年六月底,有待核准的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十二份,而有待核准的商业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共七份。

  十二份住宅单位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涉及七千五百一十个住宅单位。其中一个住宅项目涉及八十五个单位,预计於二○○七年内完成,其余十一个住宅项目涉及七千四百二十五个单位,预计在二○○八年和二○○九年落成。

  地政总署亦正处理两份住宅单位转让同意书申请,涉及八百一十二个住宅单位。
  
  市民如欲索取过去六个月已批出预售楼花同意书及截至二○○七年六月底有待核准的申请的最新资料,可致电地政总署法律谘询及田土转易处热线二一四七 五四七五或浏览地政总署网页,网址是www.landsd.gov.hk。
 
  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在决定缴付订金之前,应该先透过广告、发展商发出的售楼书或楼价表等,了解清楚该发展项目的详细资料和买卖程序。大厦公契的重点,包括公用地方的定义、委托管理公司的条款,计算管理费的基础、管理费按金和其他相关资料,以及政府批地文件中的特别条件,亦会载於售楼书(通常印有中文版本)内,有意购买楼花的人士亦应详细阅读。

  此外,他们亦应留意发展商可能会预留单位直接与买家作私人配售,而在同意书制度下,发展商无需制订有关单位的价目表。




2007年7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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