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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资助院校及职训局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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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文光议员的提问及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教授的答覆:

问题:

  政府已决定把大部分职系的公务员的入职薪酬上调1至5个支薪点,以及调高全体公务员在本年度的薪酬约百分之五。关于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院校及职业训练局辖下各院校(下称「资助院校」)调整教职员薪酬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会不会向各资助院校提供额外拨款,以便它们调高教职员的薪酬;如果会,各资助院校将会因上述两项调整而分别获发多少额外拨款;

(二) 是否知悉各资助院校调整教职员薪酬的幅度会不会与公务员的一致;如果不一致,原因是什么;及

(三) 如何确保各资助院校把额外拨款全数用于调整教职员的薪酬?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有些受资助机构的资助金额会按既定方程式,因应价格变动而获得调整。根据过往的做法,当公务员薪酬作出调整时,政府亦会调整这些机构的资助金额。若立法会财务委员会通过当局建议的2007-08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方案,政府会根据过往调整薪酬时所采用的方程式,调整给予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及职业训练局(职训局)有关员工薪酬部分的经常性资助金额。我们估计在2007-08年度及往后,每年给予教资会资助院校及职训局(包括其辖下技能中心)的额外经常性拨款分别约为四亿二千三百万元及七千四百万元。

  教资会资助院校及职训局员工的薪酬架构,已分别由2003及2004年起与公务员薪级表脱钩。因此,2006年公务员入职薪酬调查(2006年入职调查)中有关入职薪酬调整的建议及应用于受影响的公务员的一般换算安排,并不直接适用于该等院校。不过,有院校曾因应2000年4月公务员入职薪酬下调(2000年入职薪酬调整)而被调低资助金额,所以政府亦会适当地从2007-08年度起调整给予该等院校的资助金额。在作出这项调整时,政府会考虑它与个别院校签订的资助协议条款,以及因应2000年入职薪酬调整而扣减的资助金额等因素。由于政府并没有就2000年入职薪酬调整扣减给予教资会资助院校的拨款,因此无须因应是次调查调整教资会界别的资助金额。我们现正就过去数年因应2000年入职薪酬调整而减少的资助金额,与职训局商讨向该局提供额外资助金额的需要。

(二)及(三) 招聘及薪酬事宜属教资会资助院校及职训局的自主范畴,而这些机构的薪酬架构亦已与公务员薪级表脱钩。虽然政府会因应薪酬调整,按既定的方程式增加给予教资会资助院校及职训局的资助金额,但个别院校实际上如何调整员工的薪酬,应由院校自行按既定程序决定,政府不宜参与个别院校的薪酬调整事宜,亦不宜就如何使用额外的资助向院校作出指示。



2007年6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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