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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七日)立法会会议上刘皇发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回覆:
问题:
不少在其选区内有公共屋的区议会议员(下称「区议员」)及慈善团体指出,他们多年来惯常在公共屋
商场举行会见市民计划的活动(包括派发区议员的工作汇报及收集签名)和慈善义卖,但领汇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领汇公司」)在接管公共屋
的商场后,便禁止他们在该等商场举办上述活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是否知悉现时哪些领汇公司辖下的公共屋商场仍容许有关的活动在其商场范围内举行,并按活动性质(会见市民计划或慈善义卖)列出该等商场名称;及
(二) 政府把公共屋商场的管理权移交领汇公司前,如何确保该公司在管理该等商场时(特别是在处理有关上述两类惯常在公共屋
商场内举行的活动的申请时)会履行企业责任及促进社区和谐?
答覆:
主席女士:
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下称「领汇」)在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市后,已成为私营机构,其经营方针和日常运作,完全独立於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只要领汇的运作符合相关法例、土地契约条文和领汇与房委会订立的契诺或协议,政府或房委会不会干预领汇的日常管理和经营策略。
房委会与领汇订立的契诺中订明,指定商场内的若干楼面面积须继续以优惠租金租予营办社会福利或教育设施的非牟利的机构。至於领汇与区议员或慈善团体在其辖下商场举办活动的安排,则由领汇自行决定。根据领汇在二零零七年四月向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提供的资料,领汇不时为社区团体提供免费场地,在其辖下商场内举办慈善筹款、公民教育、文化推广、健康和环保教育等社区活动,亦有与社会服务团体及环保组织合作举办公益活动,并把活动收益拨捐慈善机构。政府并没有领汇在哪些商场容许有关活动举行的具体资料。不过,根据领汇提供的资料,在二零零六年,领汇曾为2,237个由非政府机构举办的活动提供免费场地。
区议员和慈善团体如有意在公共屋举行社区或慈善活动,除了在领汇辖下的商场举行外,亦可向房屋署申请,在屋
内的公众地方或房委会辖下的商场举行。在环境及其它情况许可下,房屋署会尽量配合,协助活动顺利进行。
完
2007年6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