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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一贯不偏不倚态度处理七一游行安排(只发中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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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港岛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张德强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就七月一日下午游行安排记者会的发言稿(只有中文稿):

  首先十分多谢大家出席今次记者招待会,或许先容我作一个简单的介绍,然后大家可随便发问。

  其实警方收到一个民间团体的通知,有意於今年七月一日(星期日)下午举行一个公众集会和游行。根据有关主办单位提交的通知书,公众集会将於下午进行,时间为二时至三时,地点在维多利亚公园。

  有关游行则在同日的下午三时至六时进行,这是主办单位通知警方的时间。游行队伍将於维多利亚公园出发,途经高士威道、伊荣街、边宁顿街、怡和街、轩尼诗道、金钟道、皇后大道中、炮台里,而终点为中区政府合署广场。

  警方与主办单位曾经过两次的正式会面,经过一段时间磋商和讨论后,警方於今年六月二十日发出公众集会游行的不反对通知书。当主办单位收到警方发出的不反对通知书,主办单位对通知书的内容,尤以其中的两项条件向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

  藉此机会,我想先行指出,警方在协调所有大型公众活动时是有一个十分清楚的目标,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所有公众活动,特别是七月一日当日,在港岛举行的其他活动,我们希望都能够在十分顺利和安全环境下进行。在原来安排上,警方指定的游行时间,其实是根据当事人,即主办单位的通知,同时我们亦参考过往类似游行所需要的时间,再加上我们亦了解到当日,特别是在傍晚时份在港岛举行的庆祝活动等,我们认为主办单位所提出的时间是可行的,因此在不反对通知内根据主办单位通知的时间而作出决定。

  由於游行路线覆盖港岛东西行,公共交通需要作出一些改道,警方要同时顾及游行人士的诉求,亦要顾及其他人士,特别是使用公共交通人士的需要,所以在交通封路安排上要作出弹性的安排。

  警方从来没有反对或限制老弱人士参与七一游行。警方对主办单位曾经作出建议,目的是确保这些人士在当日参加活动时得到适当照顾,务求他们能够在安全环境下参与有关活动。

  警方尊重上诉委员会的决定。游行的时间,经过上诉委员会的考虑,现改为下午二时三十分举行,完成的时间为下午六时三十分。在这时间安排上可给予主办单位及参与人士更多的时间,警方会作出相应安排,协助他们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活动。我相信,主办单位亦会尊重委员会的决定,能够尽量使活动在指定时间内完成。

  就上诉委员会关於全面开放铜锣湾高士威道至中环皇后大道中西行线,给予游行人士使用的决定,警方将会作出交通上的安排。上诉委员会要求警方将西行线给予他们使用,希望市民在这方面要多加留意稍后公布的交通安排。我们估计,在活动举行期间,部分公共交通工具需要暂停或改道,在这方面,市民需要特别留意和作出安排。希望市民能够注意交通改道的措施,以及遵守警方的指示,并保持忍让。

  最后,我想强调,警方的政策,在处理或协调所有大型公众活动方面,我们一直采取不偏不倚的态度,并且尽力协助。我们希望在即将举行的活动中,能够与主办单位和参与人士保持良好沟通,使有关活动能在安全环境下进行。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七号




2007年6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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