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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管理无牌旅馆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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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於南丫岛管理一所未持有有效豁免证明书或牌照的旅馆,判罚二千五百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人员今年二月前往南丫岛榕树湾一处所巡查,发现处所内有三间设有住宿设施的房间,并遇见十三名住客,他们表示透过旺角区一代理以日租形式租住该处所的房间。

     涉案男子为该无牌旅馆的管理人,承认处所内所有房间均有提供日租服务。牌照事务处记录显示该处所并未根据《旅馆业条例》而获发有效的豁免证明书或牌照,该男子随后被控管理无牌旅馆。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重申,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属刑事罪行。他呼吁市民向牌照事务处举报无牌旅馆,该处电话为二八八一 七四九八。



2007年6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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