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男子因袭击公职人员被判社会服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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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因伤害及袭击公职人员,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分别被判二百四十小时及一百小时社会服务令,两项判令同期执行。
两名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人员於今年五月十三日在香港仔海旁道海滨公园执行小贩管理职务时遭袭击受伤。
食环署发言人说:「对执法公职人员使用暴力是不当行为,违法者更须负上法律责任。」
他又呼吁市民应与执法人员充分合作。
完
2007年6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