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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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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六月二十日)宣布委任区庆祥先生为区域法院法官,任命由二○○七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委任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区庆祥先生的简历如下:

  一九六三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六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一九九七年取得牛津大学民事法学士学位及一九九八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九八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九年起私人执业。



2007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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