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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法律改革委员会有关儿童福祉报告书的跟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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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俊仁议员的提问和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於二○○二至二○○五年期间发表了四份关於「儿童监护权」、「国际性的父母掳拐子女问题」、「排解家庭纠纷程序」,以及「子女管养权及探视权」的报告书。自二○○五年四月至今,政府当局一再押后向本会福利事务委员会汇报将会如何落实报告书建议的日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自上述报告书发表以来,当局进行了什么工作,以落实报告书的建议,以及进展缓慢的原因;

(二) 鉴於上述报告书的首三份现时由徖生福利及食物局研究,而第四份则由民政事务局研究,该两个政策局有否成立跨局工作小组,以整体的角度研究有关落实报告书建议的事宜;若有,该小组至今召开了多少次会议;若否,当局如何确保两个政策局研究所得的结果互相衔接;及

(三) 在政府总部政策局重组后,现时由徖生福利及食物局负责的报告书将交由哪个政策局负责,当局如何确保落实报告书建议的工作不会因重组而进一步拖延,以及会否考虑立即成立由民政事务局统筹的跨部门工作小组?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在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的立法会会议上,我曾就当局跟进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在《儿童监护权报告书》、《国际性的父母掳拐子女问题报告书》、《排解家庭纠纷程序报告书》,以及《子女管养权及探视权报告书》的工作,详细交代进展,以及回应议员的质询。现应何俊仁议员的提问,再次提供有关回应撮要、及工作的最新进展如下:

  政府一直关注儿童的福祉。徖生福利及食物局现正联同其他相关决策局及部门仔细研究法改会在《儿童监护权报告书》、《国际性的父母掳拐子女问题报告书》,以及《子女管养权及探视权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建议。与此同时,民政事务局现正与有关的决策局及部门研究《排解家庭纠纷程序报告书》提出的建议。由於建议的影响深远,互相紧扣,我们需要详细谘询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以一个整体的角度来考虑如何跟进各项建议。

  至於法改会在《子女管养权及探视权报告书》中就《家庭暴力条例》(《条例》)提出的建议,政府在检讨该《条例》时已考虑了相关意见,并提出修订《条例》的建议,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有关的修订条例草案已於二○○七年六月十五日刊登宪报,并将於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会。

(二) 政府的政策如涉及多於一个决策局的职责范畴,便会按既定的安排和机制作出协调。上述安排行之有效,有助政府灵活迅速地回应社会不断转变的需求和关注的事项。各决策局和部门将继续携手合作,跟进法改会的建议。徖生福利及食物局以及民政事务局正就各自的政策范畴,与相关决策局及部门研究各报告书中的有关建议。由於四本报告书的建议互相关连,在研究报告书的建议时,徖生福利及食物局以及民政事务局均有邀请对方就其负责的政策范畴,提供意见。在完成对法改会报告建议的研究工作以及确立我们初部的意见后,我们会考虑进一步就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征询公众。在确定工作方案后,我们会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跟进落实工作。

(三) 在政府总部重组后,《儿童监护权报告书》、《国际性的父母掳拐子女问题报告书》,以及《子女管养权及探视权报告书》将由劳工及福利局负责跟进。《排解家庭纠纷程序报告书》则继续由民政事务局跟进。



2007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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