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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粤港专科护士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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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徖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答覆:

问题: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文件显示,医管局与广东省徖生部门合作,安排内地护士到本港公立医院接受培训及进行临床护理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 现时哪些公立医院已展开上述培训内地护士的工作,以及其他公立医院会不会陆续展开该项工作;如果会,有关的医院名称及开始时间;

(二) 医管局会不会向有关的内地护士收回所需开支,以及因他们在本港公立医院进行临床护理工作而向他们发放薪酬;如果会,涉及的金额,以及医管局会不会参照过往惯例,将有关收入发还予有关的医院部门,或发放给负责监督有关的临床护理培训工作的前线护士;如果不会收回开支,原因是什么;及

(三) 上述内地护士有没有获得香港护士管理局发出的护理执业证明书;如果没有,原因是什么;以及有关当局有没有评估该等护士在本港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是否符合香港法例、会否影响公立医院的护理服务质素,以及能否解决护士人手不足的问题;如果有评估,结果是什么?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与广东省徖生厅在本年五月签订粤港专科护士培训计划协议,由医管局为广东省的护士提供专业培训课程,加强他们对专科护士的角色、责任和护理技巧的认识;同时透过认识香港的医院管理系统,提升他们的管理才能。根据协议,医管局会於四年内为内地护士提供培训,并於每年检讨课程安排及发展的细节。

  医管局辖下的护理深造学院将安排首批一百二十名内地护士於二○○七年六月底起在八所医院的三个专科(深切治疗科、骨科及手术科)接受为期十个月的培训。有关的医院包括玛丽医院、伊利沙伯医院、九龙医院、屯门医院、北区医院、雅丽氏何妙龄那打素医院、威尔斯亲王医院及大埔医院。医管局现时未有计划在其他医院开展有关培训计划。

(二) 医管局会向每位内地护士收取港币一万元作为提供培训的费用。有关经费收入将拨予医管局护理深造学院及相关医院护士发展部门以用作护士培训用途。医管局不会向受培训的内地护士支薪,但会为他们发放每月五千元的助学金,以补助他们在香港生活的费用。

(三) 是次培训计划的目的,是为内地护士提供培训和实习机会,而并非为增加公立医院人手。有关内地护士到港接受培训,并不会独立提供临床护理服务,因此当中不涉及护理执照问题。

  医管局在筹划有关培训计划及安排学员到医院实习时,会确保医管局的服务及前线护士的工作不受影响。透过是次培训计划,除了可以提升内地护士的专科护理水平外,亦有助加强本港与内地在医疗服务方面的交流。



2007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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