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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声明(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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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查询工联会代表今天(六月十八日)与积金局会面事宜,积金局发言人回应如下:

  积金局一向致力研究方法,令基金收费可以下调至合理的水平,例如引入竞争及减低基金的行政成本。积金局亦已提高强积金基金的透明度,令计划成员更容易清晰了解强积金基金的收费资料。

  继二○○四年发出《强积金投资基金披露守则》后,积金局会开发一个以互联网为界面的强积金比较平台,协助计划成员比较不同基金及计划的收费。比较平台的第一阶段将於今年七月推出,为计划成员提供各类基金的最高/平均/最低开支资料。平台第二阶段的设计将更加精细,可显示每个计划的详细收费资料。至於推出时间,则须视乎立法工作而定,包含有关修订建议的条例草案将於本月提交立法会审议。

  另外,积金局现正积极研究可行方案,容许每年一次雇员就雇员供款部分的累算权益可自行选择强积金计划,以增加市场竞争,达至降低强积金收费的目的。积金局现正就实施有关建议和相关安排谘询业界专业团体的意见。

  积金局正筹备成立一个强积金供款查询电话系统,计划成员不论隶属哪个受托人或参加哪个计划,只须拨打一个容易记诵的电话号码,就可获转驳到所属受托人的热线中心或交互式话音回应系统,查阅最近三个月其强积金帐户的供款情况(即雇主有否供款)。该系统可望於今年八月间供各工会会员试行。当系统运作完善后,可望本年底全面实施。

  积金局亦已准备向政府建议将条例罚则增加至与雇佣条例一致,最高罚则增至罚款350,000元及监禁三年。现行强积金条例的最高罚则是罚款200,000元及监禁一年。



2007年6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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