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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经营及管理无牌旅馆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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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男女在没有有效的豁免证明书或牌照下於铜锣湾经营旅馆,今日(六月十八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分别被判罚款一千八百元和二千一百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牌照事务处人员去年八月前往铜锣湾怡和街一所怀疑无牌旅馆巡查,发现有关旅馆招牌悬挂在大厦外墙和公共走廊的墙上。

  调查队人员其后乔装客人在该旅馆租住房间,并发现处所内有六间提供住宿设施的房间和两名日租住客。

  该名女子表示她是旅馆的经营者,而该男子则负责该处所的运作。根据牌照事务处纪录,该对男女并未持有可经营和管理旅馆的有效豁免证明书或牌照,被控触犯《旅馆业条例》。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表示,政府会继续加强执法行动,以确保所有旅馆符合标准,并已获发牌照,以保障住客的安全。他呼吁市民向牌照事务处举报无牌旅馆,该处电话为二八八一 七四九八。



2007年6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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