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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捣破四个卖淫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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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日(六月十四日)在一项名为「巨网」的扫黄行动中采取行动,捣破四个卖淫集团,共拘捕了十六人,当中包括四名集团成员。

    警方有组织及三合会调查科探员经过深入调查后,成功锁定目标集团。警方调查显示,这些集团将一些住宅单位分间成多个房间,再分租予多名妓女作为卖淫用途以赚取房租。集团亦会联同一些色情网站之经营者,替妓女刊登营业广告以赚取费用。

扫黄行动於今年三月至六月进行,今日采取行动,共搜查了港九及新界各区共十一个地点,并拘捕了共十六名人士,包括十五名男子及一名女子,他们年龄介乎二十二至六十一岁。被捕男女中,一名为网站负责人及十一名为网站职员,他们分别属於五个色情网站,其余四名被捕人士为四个卖淫集团成员涉嫌出租房间予妓女作为卖淫用途。

警方在行动中,检走共十四部电脑及九部侍服器作进一步调查。

警方发言人强调,根据刑事罪行条例,任何租客、占用人或掌管人,准许或容许处所全部或部分经常作卖淫即属违法,最高可判监七年。而任何人明知而完全或部份依靠另一人卖淫的收入为生,亦属犯法,最高可判监十年,故任何人士收取报酬协助妓女刊登卖淫广告,亦需面对刑事责任。

    十六名被捕人士仍被扣查作进一步调查。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号



2007年6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3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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