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明日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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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将於明日(六月十五日)在宪报刊登,条例草案旨在进一步加强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的效率和效益。
条例草案其中一个主要建议,是将房屋津贴及利益包括在厘定强积金强制性供款的「有关入息」的定义范围内。另一个主要建议,是改善追讨强积金欠款的机制。
政府发言人今日(六月十四日)说:「针对部分雇主蓄意把其雇员部分入息指定作房屋津贴,以逃避或减轻强积金供款责任,我们认为修订法例,把房屋津贴及利益包括在『有关入息』的定义范围内,是解决这问题的最有效方法。」
「此外,我们认为,在决定应否计入『有关入息』时,房屋津贴及利益应与其他薪酬项目同样处理。」
其他立法建议大致可分为三类:
*加强强积金制度的执法工作;
*改善强积金计划的行政及规管;以及
*推行其他技术及杂项修订。
「鉴於强积金制度对社会的重要性,我们应经常检讨该制度,以确保符合现有及潜在计划成员的需要。有关的修订是由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提出,以因应实际经验加强强积金制度的运作效益。」
条例草案将於六月二十七日提交立法会审议。
完
2007年6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