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主网页
二○○七至○八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
****************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今日(六月十二日)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经考虑职方代表就公务员薪酬调整方案的回应后,决定首长级和高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上调4.96%、中层薪金级别及低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上调4.62%,及薪酬调整追溯自二○○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发言人说:「调整幅度与政府原来的薪酬调整方案一致,职方代表亦已接纳或默许有关建议。我们相信有关调整大致反映私人机构在二○○六年四月起十二个月期间的一般加薪幅度,是公平和合理的。」

  发言人续说:「二○○七至○八年度的薪酬调整,是当局首次采用经改良的薪酬趋势调查方法后作出的调整。我们会继续审视经改良机制的运作,并在过程中谘询员方的意见。」

  根据现行的机制,公务员每年度的薪酬调整,是经考虑薪酬趋势净指标(从薪酬趋势调查所得的有关薪酬趋势总指标,扣减公务员递增薪额开支得出)、经济状况、生活费用的变动、政府的财政状况、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以及公务员士气后决定的。

  当局估计因薪酬调整而引致的公务员及资助机构每年的额外财政开支为五十二亿九千万元,政府将於下月邀请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是次薪酬调整。



2007年6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18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