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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因违反职安法例被判罚十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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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迅祥钢铁有限公司因违反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规定,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六月七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罚款十万二千元。

  案情涉及去年七月二十四日在一间位於观塘的工场,一名工人在协助吊机吊运一件金属块时,缆索突然折断,导致金属块跌下,压死该名工人。

  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6A(2)(a)条规定,雇主须为雇员提供及保持一个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系统。雇主如违反上述规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

  此外,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第6A(2)(c)条规定,雇主亦须提供资料、指导、训练及监督,以确保雇员的安全及健康。雇主如违反上述规定,亦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



2007年6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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