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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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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六月七日)代12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4名雇主追讨港币68,000余元的强积金欠款。

  4名与讼人,包括萧祖基经营的联益影印服务、Standard Engineering And Consultancy (Hong Kong) Limited、东津萃妍有限公司及泽源电子有限公司,均没有出席今日的聆讯。在缺席聆讯下,审裁官判积金局申索得直,各与讼人须分别向积金局支付港币32,309.18元、19,002.42元、13,896.28元及2,990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审裁官下令与讼人支付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分别为港币180元、286元、96元及106元。



2007年6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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