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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第六题:军用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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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六日)立法会会议上李永达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答覆:

问题:

  据悉,中环填海计划第三期工程的整体规划概念,是在沿中环海滨长廊一带为市民提供休憩设施,以及让他们欣赏维港景色。该工程范围内已预留约150米长的岸线兴建军事码头,以供解放军驻港部队停泊军舰之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没有研究该军事设施与上述计划的整体规划概念是否协调;若有,研究的结果;

(二)将来市民使用上述海滨长廊的设施时,是不是需要迁就军事码头的运作,以及码头建筑物会不会阻挡维港景观;如果景观会受阻,该地段的建筑物高度限制是什么;该码头四周会不会设置禁区;如果会,该禁区会不会妨碍市民使用海滨长廊的设施;及

(三)会不会考虑与解放军驻港部队重新商讨该码头将来的位置?

答覆:

主席:

  特区政府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英国政府於一九九四年签署的《军事用地协议》,在中区湾仔填海计划内的最终永久岸帹靠近中环军营处预留150米岸线,以供兴建军用码头。在一九九四年七月,当时的港英政府已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介绍该协议的内容。

  就问题的三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在中环填海计划第三期工程范围内的军用码头,是中英两国的《军事用地协议》的一部分。按照我们的规划意向,该段150米岸线在无须作为军事用途期间,会开放作为中区海滨长廊的一部分,让公众使用。规划署现正进行「中环新海滨城市设计研究」,研究范围包括详细考虑在设计上如何适当地融合这项规划意向。

(二)军事码头只会在进行军事用途时才须要使用,当码头不用作军事用途时,会让公众作为海滨长廊一部分使用。军用码头范围内,计划会设置少量简单的低层设施,对维港景观不会构成影响。

(三)正如以上所述,兴建军用码头是要落实一九九四年中英政府签署的《军事用地协议》。在中区(扩展部分)分区计划大纲图已清楚显示军用码头的位置,所以并不存在与解放军驻港部队重新商讨的问题。



2007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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