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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大学医学院私家诊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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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六日)立法会会议上,郭家麒议员的提问及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关教育统筹局局长在本年4月18日的立法会会议就本人关於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辖下医学院的私家诊症服务的质询所作的答覆,政府可否就上述医学院各学系在过去5个财政年度的私家诊症收入的用途,以表列方式向本会提供下述资料:

(一)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关研究项目名称、涉及的金额和主要负责教员姓名;

(二)在出席海外会议方面,有关会议名称、举行地点、资助金额、出席会议的教员姓名,以及有否资助随行人员(包括教员家属);若有,涉及金额;及

(三)在其他专业发展用途方面,有关的用途和涉及的金额?

答覆:

主席女士:

  所有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包括香港大学(港大)及香港中文大学(中大),均根据其法定条例成立。院校在校内事务及财政管理上,包括运用私家诊症服务所得的收入,均享有自主权。因此,就港大和中大辖下医学院各学系的私家诊症收入的用途,政府当局及教资会并没有有关资料。就议员的提问,港大和中大向教资会提供的资料如下:─

  中大及港大表示,私家诊症之收入会存入医学院个别部门/单位的户口。这些户口的资金来自多个不同的收入来源,包括没有特定用途的捐款及提供顾问服务的收入。当这些户口的资金被使用时,有关开支记项并不会显示资金的来源,因此,中大及港大均无法辨别个别学术研究、出席海外会议及专业发展项目的开支是由私家诊症的收入抑或其他收入所支付。故此,两间大学未能提供由私家诊症收入所支付的个别学术研究项目、出席海外会议及其他专业发展用途的详细资料。

  然而,根据港大医学院用於上述项目的整体开支占有关部门/单位户口整体收入的百分比计算,港大估计在过去五年,以私家诊症收入支持的学术研究、出席海外会议及其他专业发展用途(包括购买仪器、书籍和期刊作部门研究及参与培训课程的费用等)牵涉的金额约为1亿1千570万元。有关详情见载於附表一。

  至於中大方面,在过去五年,超过1亿5千万元的部门/单位私家诊症收入是用於学术研究、出席会议及作其他专业发展用途(包括为教员提供专业发展、训练课程及购买仪器、书籍和期刊等)。有关详情载於附表二。

  至於出席海外会议方面,两所大学均表示,它们制定的政策均不容许教职员使用大学资金(包括私家诊症收入)资助其家属出席有关活动。若有多於一名教员出席相同的会议时,所有被委派出席会议的人士会被视作正式的出席者,而不会被视为「随行人员」。



2007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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