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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俄罗斯访客签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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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六月六日)就杨孝华议员(由方刚议员代为提问)有关俄罗斯访客签证事宜的提问的答覆:

问题:

  关於俄罗斯国民到港旅游,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五年,每年的访港俄罗斯游客人数,以及当中随旅行团到港的人数;

(二) 现时俄罗斯国民申请访港入境签证的各种途径是什么,以及各途径於过去五年接获的申请数目和平均所需的时间;及

(三) 会不会考虑给予俄罗斯国民免签证入境待遇;如果会,何时实施;如果不会,原因是什么,以及有什么措施进一步简化签证申请手续和缩短所需的时间?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过去五年俄罗斯旅客到港旅游的数字为:

年份       旅客数字
──       ────
2002       13,248
2003       10,123
2004       19,121
2005       23,318
2006       29,708
2007(1-4月)   12,252

  旅游发展局及入境事务处(入境处)都没有俄罗斯旅客随旅行团到港的分项统计数字。

(二) 现时俄罗斯旅客到港旅游,需先获发签证,有关签证申请的途径有二。

  第一种是向就近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有关使领馆会自行审理较简单的申请,至於较为复杂的申请则转交入境处处理。我们并没有中国驻外使领馆发出有关签证的统计数字。据我们理解,有关使领馆可在一星期内发出签证。

  第二种途径是申请人将申请书直接递交或经由在港的保证人转交入境处。过去五年,有关申请的数字如下:

年份    申请签证数字(注)
──    ────────
2002      373
2003      197
2004      315
2005      524
2006      686
2007(1-4月)  173

(注):包括直接向入境处申请及经由中国驻外使领馆转介入境处处理的个案。

  入境处会尽快处理申请。处方的服务承诺是在收到申请及相关文件后的四星期内完成审批所有申请。在过去五年入境处基本上都能百分之百达到该服务承诺。因应个别情况,该处亦会特别处理急需访港的申请。

(三) 特区政府不时检讨其签证政策,以确保在维持有效入境管制的同时,亦给予真正的旅客和商人最大的旅游方便,以吸引更多人士访港,促进本地旅游业及经济发展。我们在检讨有关签证政策时,除了要考虑入境管制及保安因素外,亦会考虑双方的经贸关系、平等互惠原则及有关国家及地区的个别情况等。目前,我们并无计划给予俄罗斯国民免签安排。

  不过,入境处正考虑放宽俄罗斯国民申请多次旅游签证的条件。多次旅游签证可让旅客在二十四个月内不限次访问香港,每次逗留期限不多於十四天。

  现时,申请上述签证的要求之一是有关申请人须在过往十二个月内曾访港三次或以上(入境后离港前往内地或澳门后再返港的次数除外),而期间并无不良纪录。我们正考虑让未符合该要求但已获有关机构证明以商务目的访港的俄罗斯国民,也可申请多次旅游签证。有关机构包括香港贸易发展局、投资推广署及俄罗斯官方认可机构等。

  此外,入境处亦正考虑进一步简化现行的「由内地来港的俄罗斯旅行团快速签证服务」。

  入境处会尽快研究及落实上述措施。



2007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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