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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地下排水管道设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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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梁刘柔芬议员的提问所作的答覆:

问题:

  关於本港地下排水管道设施的安全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有没有机制定期监测地下排水管道设施,并评估其渗漏情况;如果有,详情是什么;

(二) 鉴於本港地下排水管道设施日渐老化,政府有没有计划更换或翻新该等管道,以预防因管道渗漏或爆裂而造成意外,危害市民安全;及

(三) 现时各有关政府部门(例如屋宇署、路政署、水务署和渠务署等)在地下排水管道设施的运作及安全事宜上的责任和分工的详情?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为确保排水畅顺和结构良好,政府会执行预防性检查计划,定期和有系统地监测地下管道。除了日常巡查、清除淤泥及维修等工作外,政府的预防性检查计划还包括为主要的排水管道每五至十年进行闭路电视勘测或派员进入管道内,以检查内部结构状况。有关工务部门例如渠务署会根据检查结果,评估排水管道的结构和接口状况,如发现排水管道的结构或接口出现问题,便会尽快安排加固、复修或更换有关的管道。

(二) 地下排水管道一般会采用预制混凝土等物料,在无加压的情况下排水,耐用程度高。此外,有关工务部门例如渠务署定期执行上述的预防性检查计划,能及早发现管道出现不正常渗漏或破裂,从而进行适当的加固、复修或更换工程,公众安全因而得到更佳的保障。根据各有关部门的评估,目前公共排水管道整体的状况良好,并未有需要进行整体性的翻新、复修或更换管道计划。

(三) 公共排水管道的维修及保养事宜一般情况如下:

(i) 渠务署负责由该署管辖范围内的排水管道的维修保养。

(ii) 路政署负责维修和保养公路排水系统,收集来自路政署管辖的道路、桥梁和隧道等构筑物,以及路旁斜坡的雨水渠道系统的排水管道。

(iii) 房屋署负责为辖下屋恏内的地下排水管道进行维修和保养。

(iv) 其他部门包括水务署会在其管辖范围内各自维修和保养有关的地下排水管道。

  至於私人土地内的排水系统由业主负责维修和保养,屋宇署会执行《建筑物条例》的规定进行监管。



2007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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