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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香港电力市场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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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鹖的答覆:

  政府现正与两间电力公司(两电)就二○○八年后的规管安排进行磋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与两电进行的磋商的最新进展,包括至今取得了什么共识,以及估计能否如期於本年内落实有关的规管安排;两电是否仍坚持把准许回报率定於较高水平和签定较长年期的协议;若然,当局有何对策,以及会否放弃早前提出的相关建议;

(二)是否知悉两电对有新供电商加入电力市场的取态,以及该取态对进行中的磋商的影响;当局会否为保障两电利益而否决任何以离岸方式向本港供电的建议;新规管安排的条款会否适用於日后的新供电商;及

(三)政府即将换届和政府总部政策局的重组,对进行中的磋商有什么影响?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分别於二○○五年及二○○六年,就「香港电力市场未来的发展」进行两个阶段公众谘询。期间,我们收到立法会及社会不同界别组织和人士的意见。政府已小心研究收集到的意见,及向立法会经济事务委员会汇报谘询结果,并於去年中开始与两家电力公司商讨二○○八年后的规管安排,商讨事宜包括电力市场的规管框架、协议的年期、固定资产投资回报率的水平、厘定电费的机制、准许回报率与排放表现挂恥等。由於政府正与两间电力公司进行谈判,故现阶段不适宜公开有关详情。

  政府透过过去的广泛公众谘询,清楚知悉大众的意见及期望。政府的立场是新的规管方案必须能符合香港的整体利益。我们的目标是在本年内落实二○○八年后的规管安排。

(二)政府在考虑任何新的供电申请时,会以公众利益为主要考虑,而非取决於两间电力公司的意见或立场。我们会考虑有关供电计划能否符合相关法例,为用户提供可靠、安全、环保及有效率的电力供应。我们亦会就土地使用及有关计划的规划准则、设计及运作模式等,评估供电计划对公众及将来开放本港电力市场的影响。例如,若有关计划涉及在现时已有供电网络的地区重新铺设另一网络,政府会关注到重覆掘路铺网工程,将为公众带来滋扰和不便。据我们所知,其他地方也非采用这模式开放电力市场。再者,通过重覆建设供电网络以进一步开放电力市场,亦非一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并会令将来开放市场的过程更为困难。政府会因应上述因素考虑新的供电申请。

(三)环保与能源息息相关,政府就二○○八年后提出的规管安排,当中已包括了多项与环保有关的措施,经济发展及劳工局亦一直与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合作,就多项环保议题共同与两电商讨。政府政策局的重组对政府与两电进行中的谈判并没有任何影响。



2007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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