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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院事件调查报告在六月二十日或之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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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与香港教育学院有关的指控调查委员会发: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天(六月五日)批准与香港教育学院有关的指控调查委员会稍微延长提交报告的期限要求。委员会将在六月二十日或之前就调查结果和结论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

  委员会今天开始聆听委员会代表律师以及各方代表律师的口头陈词,并预计明天才会结束,因此,委员会需要提出上述要求。

  聆讯将於湾仔告士打道七号入境事务大楼三十八楼聆讯室进行。



2007年6月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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