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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在社会企业发展交流会致辞全文(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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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行政长官曾荫权今日(六月一日)出席由民政事务局举办的「凝聚社会力量 鼓励自力更生-社会企业」交流会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各位:

  我竞选时承诺过进一步推动社会企业的发展,促成商界与非政府机构合作,并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在社区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之后,我见到社会引发了不少讨论,有支持、也有疑问。但大体上是认同发展社会企业的「助人自助」概念值得支持。要为社会企业发展打好基础,政府及社会各界需要更多了解及讨论这个重要课题,令我们在推动有关的工作时考虑得更全面、更周详。今天的交流会只是一个开始。我们不可能即时为所有问题取得答案,但我相信今天的讨论可以为我们筹办今年稍后举行的高峰会提供非常有用的参考资料。

  社会企业与一般慈善机构不同,社会企业要有企业精神,要透过在市场上提供货品或服务赚取回报,就这点来说,社会企业与一般企业并无分别。但成功的社会企业不单要自负盈亏,亦可进一步运用利润和盈余,达致社会企业助人自助的目的。

  社会企业的创立是源於一份信念,相信有就业困难的人士,只要获得适当机会,就可以迸发出潜能,用自己的力量改善生活,重拾自信,亦为社会释放一些新的力量。这一点在数年前,透过政府拨款五千万元为协助伤残人士就业的「创业展才能」计划中已得到引证。而去年推出的「伙伴倡自强」计划更加将社会企业的受助对象扩展到健全的弱势社群人士,提供工作机会,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达至自力更生,并引进社区为本和伙伴合作的精神。

  所以,社会企业的意义和价值不只是提供一份工这么简单,而是透过提供工作机会去引发沉寂了的生产力,令有就业困难的人士重新积极投入生活,重拾向上的动力。它代表一种珍惜人、尊重个体的价值。我记得参观过一间经营学校小卖部的社会企业,里面的员工无论是琴姐、忠哥又或者是基麟,虽然薪金未必很高,但都流露一份很难得的自信,因为工作令他们有机会贡献社会,实现自我。

  我明白社会企业在赚取盈利之余,还须达到社会目的,营运毫不容易;而政府要推动社会企业蓬勃发展,也非易事。

  首先,社会企业要同时兼顾商业和社会目的,他们必须不断创新,寻找市场空间,提供社会或某些群体所需要但又往往缺乏的服务,与此同时又要避免对中小企构成不公平竞争。所以,他们的创意可能要比一般的企业还要高,才能在市场中找到他们适当的位置。

  第二,社会企业要蓬勃发展,商界的支持是不可或缺的。虽然目前香港有超过200家社会企业,但私营机构积极参与和合作的不多。我希望商界将来可以投入更多,除了财政上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协助社会企业人员提升竞争力,为社会企业提供商业意见、训练和支援,弥补他们在商业上的不足,而政府则负责建立有利的经营环境,特别是社会企业的营商环境,包括为社会企业提供种子基金、改善规管环境等。社区、商界及政府的三方合作伙伴关系,是推动社会企业良好发展的关键。

  我刚才提及的议题需要整体政策配合。在政策安排上,我在上月宣布特区政府架构的重整安排,提出由民政事务局负责推动社会企业的发展。该局会负责社会企业发展的政策,并研究相关的规管架构能否配合本地社会企业的发展和需要。

  在过去两个月,我很高兴见到社会开始对社会企业有较深入的讨论,在最近的普查,社会人士对社会企业的概念及支持亦有提升。今日出席这个交流会的非政府机构都有相关营运社会企业的经验。今日也有相关的委员会成员出席,提供宝贵意见。非政府机构在营运社会企业的过程中,会有困难或挫折,但亦有喜悦及满足感。你们这些经验或教训都值得我们参考。

  社会企业这名词或许十分新鲜,但其实有些社会企业存在已久,例如今天将和大家分享经验的救世军,自六十年代便开始旧衣物回收服务。政府对社会企业的支援也不是今天才开始,我们已经累积了一定经验,这些都可作为我们讨论的基础。正如我一开始所讲,你们提出的问题不一定即时有答案,但我希望大家能够真情对话,我亦会细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得出一个好的共识,使社会企业可以尽快推前。

  多谢大家!



2007年6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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