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涉嫌使用虚假文书被判刑
*************
*************
一名六十岁男子今日(五月三十日)因使用虚假文书及管有虚假文书意图不轨罪名成立,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二十四个月监禁。
案情透露,该名男子与一名五十三岁女子於去年九月二十二日在中环一间银行出示一张一百万元的美钞,企图存入他们刚开设的联名户口。
银行职员怀疑该张钞票是伪造的,遂向警方报案。警方到场拘捕两人,并在该名女子的手袋内检获一批虚假文书,包括银行月结单及银行资金谘询证明书。
两名男女最终被落案控以使用虚假文书及管有虚假文书意图不轨的罪名,男被告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二十四个月,女被告则获判无罪释放。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八号
完
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