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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五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吕明华议员的提问和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在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缺席期间)的答覆:
问题:
政府在重组政府总部政策局的建议安排中,提出取消现时的工商及科技局,并由新成立的「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予以取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没有评估新政策局的名称不包括「工业」一词,是不是反映政府忽略工业对社会的贡献和工业在经济中的重要性;
(二)鉴於不少国家均设有工业部或科技部,而且它们的经济发展往往由工业和科技创新所带动,政府有没有评估新政策局的名称不包含「工业」及「科技」两词,会不会给人下述印象:香港的经济政策与这世界趋势脱节,以及政府不重视工业和科技创新;及
(三)政府会不会考虑将新政策局的名称改为「工商科技经济局」,以体现工商及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答覆∶
主席女士:
就问题的三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新决策局的名称没有包括「工业」二字,绝不表示特区政府忽略工业对香港社会和经济的贡献以及工业在经济当中的重要性。建议的商务及经济发展局成立后,会如现时的工商及科技局一样,继续负责制订支援香港工业的政策,政府在这方面投入的资源亦不会比现时为少。事实上,《「十一五」与香港发展》经济高峰会报告中,有关工业的行动纲领包括协助在广东的港资厂商在内地发展。而新决策局会继续为香港工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合适的支援。
(二)建议的「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会处理各个与经济有关的范畴,而「经济发展」一词,已包括了工业(包括传统工业、创意工业、电影等等),包括旅游、通讯(包括电讯、广播等等)、科技(包括资讯科技),除此之外亦包括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障消费者权益等政策。特区政府会一如既往,重视工业和科技创新。
(三)新政策局的名称,不能载列所有其负责的政策范畴,我们认为新政策局的建议名称恰当,目前没有计划更改。
完
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