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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港人在内地使用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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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谭香文议员的提问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需要往返内地工作的会计师向本人表示,他们在内地工作的其中一个最大的顾虑是内地的医疗服务。他们指出,不少内地医疗机构视港人为国外人士,向他们收取巨额按金,并在接获按金后才提供医疗服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有多少港人因不能负担内地医疗机构所收取的按金,而需要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求助,以及有关个案的跟进情况;及

(二)会否要求内地有关当局考虑向持有《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卡」)、《港澳同胞回乡证(简称「回乡证」)或香港身份证的港人,收取与内地居民相同水平的医疗服务按金,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先向港人提供医疗服务,然后才收取有关的费用?

答覆:

主席女士:

(一)过去三年,没有港人因不能负担内地医疗机构收取的按金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寻求协助。

(二)我们现时没有计划要求内地当局考虑实行问题所述的做法。据我们理解,内地医疗机构收取按金的做法因个别机构而异,卫生或物价部门并无统一规定。一般而言,医疗机构对内地人士、港人和外籍人士所收取的按金水平相若,但也会按每宗个案的情况决定所需的按金金额。

  香港一些保险公司已经设有医疗卡服务,持卡人可以毋须预缴住院按金而在内地指定医院获准入院,接受治疗。需要经常往返内地工作的人士可以按个别需要而考虑购买有关服务。



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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