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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持续进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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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三十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及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修读由公帑资助专上院校举办的兼读制自负盈亏学士学位课程的人士,不合资格申请专上学生资助计划的助学金或贷款,而只可向持续进修基金申请发还有关课程费用的80%,以10000元为上限。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提高向修读上述课程的人士发还课程费用的上限;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会否容许这些人士向专上学生资助计划申请助学金或贷款;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特区政府在2002年成立一项五十亿元的持续进修基金(基金)。基金的目的旨在鼓励更多市民持续进修。截至2007年4月30日,基金已审批逾33万宗申请,并发放约14亿元的资助;基金亦预留约13亿元待申请人成功修毕课程后发放。由于资源有限及为使更多市民受惠,基金设定每名申请人可获发还的款额上限为10000元或有关课程费用的80%,以较低者为准。政府当局最近完成了有关基金的资助范围和运作的检讨,并提出了多项改善措施。检讨结果显示市民一般认为目前10000元的资助上限是合适的。因此,我们目前并无计划调高这上限。

(二)「专上学生资助计划」适用于25岁或以下,未取得副学位或以上程度学历,修读以自资形式开办并经本地评审的全日制专上课程的学生。至于修读由公帑资助专上院校或其他认可院校开办的兼读制自负盈亏专上课程的学生,他们亦可向学生资助办事处申请免入息审查贷款作缴付学费之用。此外,修读持续进修基金认可的兼读制自负盈亏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除可向持续进修基金申请资助外,亦可申请上述免入息审查贷款作预缴学费之用。我们相信有关资助及贷款已可确保有志进修的人士不会因财政困难而失去学习机会。



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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