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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在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缺席期间)今日(五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余若薇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若干类车辆的资料,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属下列种类的车辆现时的登记数目:
下列许可车辆总
任何许可 重的车辆数目:
车辆总重的 15至24 超过24
车辆种类 车辆数目 公吨之间 公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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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专营巴士公
司车队中的巴士
(ii) 上述(i)项
以外的巴士
(iii) 中型货车
(iv) 重型货车
(v) 拖车
(vi) 特别用途车辆
(二) 上述第(一)项提及的各类车辆的下列资料:
(i) 在二○○五及二○○六年每年的估计行程距离(公里),
(ii) 每种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因子(每公里计),及
(iii) 在二○○五及二○○六年每年的废气排放量占总车辆废气排放量的分额(以百分率表示)?
答覆:
主席女士:
截至二○○七年五月,各类已登记的车辆总数,以及按相关许可车辆总重分列的数目如下:
下列许可车辆总
任何许可 重的车辆数目:
车辆总重的 15至24 超过24
车辆种类 车辆数目 公吨之间 公吨
******** ***** **** ***
(i) 专营巴士 5,887 5,282 0
(ii) 非专营巴士 7,568 1,686 0
(iii) 中型货车 42,718 31,461 0
(iv) 重型货车 3,429 0 3,429
(v) 拖车 20,507 90 20,376
(vi) 特别用途车辆 1,178 194 76
专营巴士、非专营巴士及货车在二○○五及○六年的行程距离的估计如下:
行程距离(百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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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 二○○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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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营巴士 513 513
非专营巴士 333 359
货车* 1,333 1,347
*包括重型货车、中型货车、由货车拖曳的拖车及特别用途车辆。
由於环境保护署使用一个全面的废气排放估算模型以计算车辆的的废气排放量,而非采用排放因子的方式计算,因此该署并没有为各类车辆定出排放因子。根据二○○五年最新的排放量数据,专营巴士、非专营巴士及货车占每年道路车辆总排放量的百分比如下:
可吸入 挥发性
悬浮粒子 氮氧化物 有机化合物 一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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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营巴士 5% 10% <5% <5%
非专营巴士 5% 5% <5% <5%
货车* 55% 55% 15% 5%
*包括重型货车、中型货车、由货车拖曳的拖车及特别用途车辆。
完
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