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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发放额外一次过的一个月社会福利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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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发言人表示,社署今日(五月三十日)向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及公共福利金(包括伤残津贴和高龄津贴)受助人发放额外一个月的福利援助金。

  社署发言人表示,财政司司长在2007-08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建议推行一系列扶助弱势社群的措施,其中包括向综援受助人及公共福利金受惠人发放一次过的额外一个月社会福利援助金。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於四月通过该项拨款申请,社署随即全面落实执行该项一次过的回馈措施,并於本月完成调校社会保障电脑系统的功能以配合付款安排。

  发言人说:「受惠人士无需自行申请这项额外援助。凡於这项措施实施月份(即今年五月份)符合领取综援或公共福利金资格的人士,均可受惠。」

  受惠人士可获发的额外援助金是一个月的综援标准金额或公共福利金。综援受助人获发的额外援助金相等於个别受助人或受助家庭在综援计划下按不同类别的受助人(例如长者、儿童或健全成人)而发放的标准金额;而公共福利金受惠人获发的额外福利金则相等於一个月的伤残津贴或高龄津贴。

  已获核实在今年五月份领取综援或公共福利金资格并完成审批程序的受助人,可於今日透过平日领取援助或津贴的方法(即一般以自动转帐方式存入指定的银行户口)支取额外援助的款项。

  未能於五月份完成审批申请或覆检程序的人士,社署在完成核实他们在五月份符合领取综援或公共福利金的资格后,会尽快安排向他们补发上述的额外社会福利援助金。

  受助人如有查询,可致电社会福利署部门热线电话2343 2255,或向其所属社会保障办事处职员了解。



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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