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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今日(五月二十五日)批准拨款2亿1760万,在政府场地提供Wi-Fi无线上网设施,供市民免费使用。
副政府资讯科技总监(营运)麦鸿崧欢迎财务委员会通过拨款。他表示,有关计划可为市民、商界、资讯及通讯科技业,以至香港整体社会带来裨益。
目前,在都会层面提供的无线上网服务由市场主导。私营服务供应商在咖啡店、食肆、商场等商用场地提供Wi-Fi无线上网服务。
麦鸿崧说:「为更方便市民使用无线上网服务,我们决定在主要的政府场地安装Wi-Fi无线上网设施。」
「透过这项计划,并配合私营机构的其他Wi-Fi无线上网设施,我们预期在全港的市区范围,将可逐步实践为市民提供在每个角落都可接达互联网的方便。」
根据这计划,政府将於未来两年逐步在约三百五十个政府场地提供Wi-Fi无线上网设施,供市民免费使用。在二○○八年年中之前,将会优先於市民经常到访的场地安装有关设施,这些场地包括图书馆、公众谘询服务中心、社区会堂及中心、公园和政府大楼等。
Wi-Fi计划由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至於安装Wi-Fi设施、提供相关服务及维持日常的运作,政府会以外判方式推行。
政府明白公众对Wi-Fi网络资讯保安的关注。因此,政府会在招标文件中,列出是项服务的保安要求,以确保服务供应商采用保安程度足够的硬件、软件及技术,以提供服务。
为保障服务使用者的资料不被窃取,政府亦会要求服务供应商提供多重保安措施,包括加密、入侵防御和侦测系统,及过滤软件等。
同时,政府会另外聘用保安专家,为Wi-Fi网络设计作出保安风险评估,并在网络投入运作后,进行保安审计,以确保服务能符合政府的保安要求。
有关Wi-Fi器材的射频可能影响健康方面的报导,麦鸿崧指出,在香港,电讯管理局已采用「国际非游离辐射防护委员会指引」,以限制非游离辐射的释放。
麦鸿崧强调:「由於Wi-Fi属於非游离辐射类别,我们於政府场地安装Wi-Fi设施时,将依照电讯管理局发出的《防止无线电发射设备所发出的非电离辐射对工作人员及市民构成危险的工作守则》,采用功率合适的仪器,并会在运作时保持适当距离。」
他说:「政府将Wi-Fi计划的安装和日常运作工序外判,将为本地资讯及通讯科技业带来新的商机。计划亦可促进无线及流动应用系统的发展,对资讯及通讯科技业以至整体经济有所裨益。」
完
2007年5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