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内幕交易审裁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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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已委任伍国伟和詹华达出任内幕交易审裁处的成员,研讯有关方正控股有限公司上市证券于二零零一年可能涉及内幕交易的案件。
有关委任是根据《证券(内幕交易)条例》(第395章)第15(2)条作出的。
伍国伟是会计师,现任伍国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詹华达是特许会计师,现任浩华企业顾问有限公司行政主席。两人均熟识本港金融市场的运作。
他们将以成员身分参与以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辛达诚法官为审裁处主席的研讯。
初步聆讯订于星期一(五月二十八日)下午四时在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2座702室内幕交易审裁处进行。
完
2007年5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