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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工商及科技局局长《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草案》动议修正附表二致辞(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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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就《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动议修正附表二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我动议修正附表二。修正案内容已载列於发送各位委员的文件内。

  这项修正案是因应法案委员会的要求,清楚列明对《电讯条例》第24(2)(a)条的相应修订只加入《条例草案》而非任何其他法律,以及提出一项技术修正。

  请各位委员支持及通过这修正案。
 
  多谢主席女士。



2007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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